项目名称 |
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55号明达大厦-1-18层房产捆绑转让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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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7月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8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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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换通告内容,重新宣布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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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概况 |
标的明细 |
附件:转让标的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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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图片 |
附件:转让标的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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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转让标的1-17层有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黑(2023)哈尔滨市不动产权第0246630号,权利人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民开发区支行。 2、转让标的-1层及18层无产权证书,有《以物抵债协议》,是否能够补办产权证书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查实;转让成交后,如能补办产权证,由受让方自行补办,补办所需的税费由受让方担负,转让标的如果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全部由受让方担负;如不可补办,转让标的不予退回。 3、转让标的内隶属设备价值105.08万元一并进行转让,不但独设订价值。 4、转让标的现委托物业公司进行治理,受让方在缴纳全款、治理完产权交易之日起60天内完成大厦的移交事情。 5、转让标的现状以现场实际踏勘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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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128,0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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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4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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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黑龙江天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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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140,0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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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民开发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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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允许 |
附件:转让方允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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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 |
哈尔滨银行利民开发区支行集会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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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哈尔滨银行哈尔滨分行不良资产治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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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见告 |
意向受让方务必悉知且遵循以下划定:凭据财务部宣布的《财务部关于进一步增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治理的通知》(财金【2022】87号)文件,“金融企业转让的不良资产不得折价转让给该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因此意向受让方不得是金融企业转让的不良资产的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 转让标的按现状(不包括设备、家具、装饰等)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标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执法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除本通告披露的瑕疵外,转让标的还可能保存潜在或隐蔽的瑕疵,潜在或隐蔽的瑕疵包括欠缴税费(如水、电、气、供暖、物业费等)、权证缺陷(如不可治理产权、未做产权变换或不可治理产权过户等)以及其他瑕疵等。 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包管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执法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检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治理部分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包管金即标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通告(包括交易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爆发的任何执法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担负。 转让标的虽已经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等数据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具体数据以不动产挂号部分为准;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交易效劳费不作调解。 转让标的物的移交、衡宇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一切相关工业权利的挂号、变换、补办、支解等手续,均由受让方自行治理,治理产权挂号及变换手续所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凭据国家有关划定各自担负,未明确划定的税、费由受让方担负。 转让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解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可正常治理交割手续的,交易双方解除条约,转让方、受让方及交易机构均不担卖力任,受让方支付的成交价款、交易效劳费全额无息退还。 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产权转让条约》、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效劳费,黑龙江联交所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存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本通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通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爆发的执法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担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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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条件 |
资金交纳方法 |
钱包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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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支付方法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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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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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1、 转让标的交割事宜由交易双方在《产权转让条约》中约定。 2、 转让标的在交易双方签订《产权转让条约》之日前所欠的水费、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等用度由转让方担负。 3、 受让方卖力治理转让标的产权变换挂号,治理转让标的产权变换挂号所需交纳的种种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凭据国家相关划定各自担负,未明确划定的税、费由受让方担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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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越日起3个事情日内将成交价款、交易效劳费全额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质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入竞买的内部决策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越日起 15 个事情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本通告附件《产权转让条约》。(凭据转让委托条约中时限填写) 3、 交易机构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转让条约》后5个事情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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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包管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法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划定,您将担负无法加入项目竞买、包管金不予退还等倒运结果,请审慎加入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要领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检察。操作历程中请仔细阅读种种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法支付包管金、成交价款及效劳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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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1、 展示时间:通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2、 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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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8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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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huaee.net)进行会员注册、选择转让标的报名、交纳包管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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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管金及处理方法 |
1、 交纳14,000,000.00元包管金。截止时间2024年8月2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 处理: 受让方交纳的包管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包管金在成交后3个事情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转让方原因,泛起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包管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效劳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担负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产权转让条约》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效劳费的;(5)接纳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正的手续加入竞价的;(6)本通告及执法、规则划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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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法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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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竞价时间 |
2024年7月8日9:00-2024年8月5日9:3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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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劳费 |
由受让方在竞价成交之越日起3个事情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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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附件:交易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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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法 |
标的咨询 |
李先生:0451-87200181;万女士:0451-87200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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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451-87200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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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通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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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点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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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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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400-828-9082 |